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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名 袁**
来信时间 2014/4/23 17:12:26
来信标题 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示范店、经销点及配送中心购销台账保存期限
来信内容 我省开展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工作以来,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树立了粮食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在实施挂牌过程中,全省统一了标准,对放心粮油示范店、经销点、配送中心经营管理制度也作了统一规定,并将制度统一悬挂上墙,有利于各级***作和广大群众及消费者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制度中的《购销台账及报表报送制度》第五条规定“购销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国务院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二十三条规定“粮食经营者保留粮食经营台账的期限不得少于3年”。国粮调(2012)240号《国家粮食
回复信息
办理状态已办结
回复时间2014/5/14 12:46:17
回复内容您好,谢谢您对我省粮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就您所提事项已转相关业务处室研究处理,具体可咨询8728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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