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粮食党组
关于印发《陕西省粮食局2018年度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粮党发〔2018〕5号
局属各单位党委(支部),机关各处室:
现将《陕西省粮食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陕西省粮食局党组
2018年3月16日
陕西省粮食局2018年度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推动省粮食局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实际,制定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全省粮食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夯实“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紧盯重点关键,强化日常检查,严肃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为新时代粮食工作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学习研讨过程中,要把学习领会精神、思考重大问题、指导工作实践和感悟人生哲理以及总结经验教训进行融会贯通,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把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作为今年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把学习贯彻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列为党组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列入各支部学习的主要内容。要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上率下,带头执行。要充分发挥纪检机构和纪检委员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认真贯彻执行党章,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把“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问题,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定力,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1.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机结合起来,作为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内容,完善计划,精心组织,加强督导,力求实效,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2.抓好日常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同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每月安排中心组和党支部进行1次集中学习研讨,每季度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开展1次党纪党规集体学习或辅导讲座。充分利用中心组、党支部和处室、单位集中学习,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讨论交流。开办廉政专栏,发放廉政书籍,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崇廉拒腐浓厚氛围。
3.强化警示教育。适时组织局机关干部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观看廉洁教育警示片以及具有思想性、教育性的电影,联系典型案件和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腐败和违规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警示提醒教育,预防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违规违纪或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1.纠正“四风”永不停步。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和对待“四风”问题,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坚持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管出习惯、化风成俗。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下发通知,早提醒、早预防,下大力气正风肃纪。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从严执纪问责。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确保纠“四风”常态化制度化。
2.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重点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推诿问题。对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及时纠正,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中、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问责、形成震慑。关注“四风”隐形变异,坚决整治公款吃喝等问题,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点名通报曝光。
3.丰富充实作风建设文化滋养。传承红色基因,从延安精神中汲取作风建设力量,用好延安、照金、马栏等教育资源,引导党员干部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梁家河的七年知青岁月,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性教育的生动教材。督促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严格修身律己,以实际成效丰富充实作风建设文化滋养。
(四)突出工作重点,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1.加强日常检查,实现监督常态化。采取纪检人员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点业务等方式,强化对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纪检人员要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早拉袖提醒、“红脸出汗”,把违纪违规行为杜绝在萌芽状态。对确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任务,采取相关职能部门督办、纪检人员参与和行政效能督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确保局系统业务工作按规定高效运行。
2.紧盯重点关键,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认真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严肃重申相关规定,并对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和节日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暗访,防范节日期间不廉洁行为发生。针对重要时间节点易发生公款买送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全年专项检查1-2次。
3.坚持跟踪问效,持续形成不敢腐的震慑。局机关纪委对2017年驻省发改委纪检组巡查单位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望”,对整改不彻底、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负责人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同时,对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防止和纠正“四风”、参加组织生活会以及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掌握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法规的动态情况。
(五)夯实“两个责任”,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1.认真履行党委(支部)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及时专题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分解细化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党委(支部)、党委(支部)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2.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局系统各级纪检机构围绕中心工作,牢牢把握监督重点,从行政许可审批、重点工程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公务用车管理和中、省重大决策执行以及选人用人等各个环节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局党组要求不定期约谈有关负责同志,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直接督办,真正做到严抓严管、常抓长管。建立健全机关纪委谈话、函询及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记录记实机制,切实将纪检机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3.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同部署、同落实。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依据分工适时对分管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安排,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讲廉政党课、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局机关纪委按照驻省发改委纪检组的要求健全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履职纪实工作手册,每半年对履职纪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六)围绕粮食工作中心,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1.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正风反腐的“前哨”作用,对基层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把纪检委员的教育培训纳入年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计划,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纪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委员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
2.深入开展重点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计划安排、资金分配、项目建设、执法检查、行政许可、物品采购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网络监督的作用,采取公开信访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以实际成效助力追赶超越。
3.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涉粮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和腐败行为。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快查重处。
三、保障措施
做好局系统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标本兼治,按照局党组、省直机关工委和驻省发改委纪检组的工作部署要求,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关于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各级党组织“四个必谈”和纪检机构“六个必谈”工作程序和办法。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同本人见面,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对反映不实或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对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对不如实说明、欺骗组织的,予以严肃处理。
(二)切实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围绕人、权、物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并抓好贯彻落实。按照驻省发改委纪检组《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意见》要求,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局系统廉政风险点及其防范措施,切实增强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结合落实省委“三项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办法和各项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信号。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切实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防患于未然。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坚决防止“ 灯下黑”。坚持把定期普遍检查与经常性明察暗访相结合,精心组织安排,及时发现问题,严肃问责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四)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局系统各级纪检人员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自觉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自觉做到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观察分析形势应当把握政治因素,筹划推动工作应当落实政治要求,处理解决问题应当防范政治风险。带头纠“四风”、改作风,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以实际行为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