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新增地方粮食储备增储任务圆满完成
根据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关于增加地方粮食储备的精神,国家有关部门重新核定天津市地方粮食储备规模从110万吨增至170万吨,新增规模60万吨。为及时圆满完成此次增储任务,天津市粮食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成立了增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在市发展改革委正确领导和市财政局、农发行市分行大力支持协助下,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仓容紧张等困难,确保了增储任务在2015年底前全部按时、按质、按量落实到位,提高了天津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此次增储工作,天津市粮食局本着有利于推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有利于均衡摆布地方粮食储备、有利于提升粮食应急保障供应水平和有利于完善粮食储备结构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了天津市粮食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适当调增稻谷储备规模,新增玉米储备,并将新增的60万吨储备粮全部作为市级粮食储备。
在增储落实中天津市粮食局严把“质量关”,完善各项入库检验程序,并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发粮方库点实地查看粮食的数量和质量,现场抽样进行质量检测,杜绝了不合格粮运津入库。同时,积极运用储粮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科学储粮水平,确保了天津市地方储备粮数量实、质量好、调得动、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