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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赴宝鸡杨陵咸阳督导检查2021年度重点工作

时间:2021/6/10 17:34:26 来源:粮食储备处 阅读: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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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要求,加快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按照省局统一部署,6月1日—4日,省局第三督导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森带队,相关处室人员参加,先后赴宝鸡、杨陵、咸阳督导检查2021年度重点工作。

第三督导组先后前往宝鸡市岐山县、扶风县,杨陵区,咸阳市乾县、秦都区等5个区县,深入岐山县鲁班桥粮库等8家省、市、县三级粮食仓储企业,围绕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改革、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暨省级储备粮考核、学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夏粮收购、新增储备、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问题整改等六个方面开展督导检查。督导组通过现场查看仓房设施、检化验设备、人员队伍等收储准备工作,听取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及相关企业工作汇报,多次组织现场座谈,详细了解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各项重点工作,特别是抓紧推进落实新增储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和意见建议。

座谈期间,王晓森副局长对扎实推进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省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按照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进粮食储备安全改革、新条例宣传学习、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新增储备落实、粮安考核整改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二是压实新增储备任务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把增储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落实好人员、仓容、资金、收购、验收、入库等各环节的责任,倒排工作计划,压紧压实责任,落实落细措施,严格按时间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增储任务。三是抓好夏粮收购。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夏季粮油收购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粮食安全责任意识,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广泛开展收购政策宣传,主动引导市场预期,督促指导辖区内收购企业充分做好收购准备,确保“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要深入贯彻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持续提升为农为企服务质量,积极落实收购资金,杜绝出现给农民“打白条”等现象发生,有效推进节粮减损,帮助农户降低损失、增加收益。

宝鸡市、杨陵区、咸阳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同志一同参加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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