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食安委[2021] 4号),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在国家评议考核中再次获得A级等次,并给予通报表扬。作为省食安委成员单位,我局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受到了省食安办的充分肯定。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积极开展全省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切实加强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的监督检查,防止超标粮食流入政策性库存、流入口粮市场,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