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秋粮收购期间,我省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认真履行收购市场监管职能,压实监管责任,抓好辖区内秋粮收购市场监管工作,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秋粮收购政策落实到位,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截至目前,全省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2020年新产玉米121.63万吨,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32.73万吨;陕南地区收购中晚籼稻15.01万吨。全省共开展检查426次,出动检查人员1103人次,检查粮食收购主体706个次。从检查情况来看,我省秋粮收购市场秩序比较规范,收购企业能够认真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入库粮食质量符合要求,过磅计量准确;没有出现区域性农民“卖粮难”现象,也未发现代扣代缴税费、掺杂使假、拒收限收等情况。
一是提早部署安排,加大检查力度。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高度重视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及时下发通知对全省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结合实际,成立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制定方案,细化检查内容,明确关注重点,强化检查要求,健全问责制度,增强了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规范执法检查,强化问题整改。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对辖区内各类性质的粮食收购主体进行了全面检查,做到了检查时间、对象、内容、地点全覆盖。结合2020年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先后两次联合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中储粮西安分公司、国家粮食和储备局陕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西安、渭南、汉中三个设区市、五个县(区)的企业和库点开展实地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收购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督促企业巩固大清查问题整改成果,建章立制,形成企业规范化收储管理长效机制。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结合实际,采取联合执法或单独检查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西安市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切实维护秋粮收购市场秩序。咸阳市在建立粮食经营企业电子信息档案的基础上,适时完善粮食经营者诚信评价体系,为实现对粮食收购主体的分级分类指导和监管打下坚实基础。渭南市积极组织多元化主体入市收购,建立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发挥粮食职能部门和企业协会职能作用,与金融机构建立互信互动机制。汉中市引导企业与各类金融机构加强沟通,有效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多方筹措收购资金,协调落实收购贷款,确保了农民售粮款及时足额兑付。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保障农民利益。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粮食收购公告等多种渠道公布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