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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8部门印发通知安排部署全省秋粮收购工作

时间:2020/10/15 17:34:20 来源:粮食储备处 阅读: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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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8部门印发通知

安排部署全省秋粮收购工作

9月30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联合印发通知,对今年全省秋粮收购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抓好秋粮收购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有力举措,也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对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持粮食市场平稳运行、保障我省粮食安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特别是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对标对表,切实加强研判,把秋粮收购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毫不放松抓紧抓好,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确保秋粮收购起好步、开好局。

通知要求,要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健全完善优粮优价市场运行机制,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有效拓宽融资渠道,确保农民售粮款及时足额兑付,决不允许出现给农民“打白条”现象。

通知强调,各地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改进方式方法,强化产后服务,优化现场服务。要科学合理布设收购网点,主动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收购网点名单、地址、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方便农民就近售粮。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提前做好应对预案,认真落实好防控措施,指导收购企业和售粮主体做好必要防护,确保疫情防控和粮食收购两不误。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对粮食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收购良好秩序。要督促各类收购主体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和质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要切实做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密切跟踪收购形势,同时广泛宣传、解读国家和我省收购政策,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收购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不折不扣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健全完善粮食收购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履职尽责,确保秋粮收购平稳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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