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统一部署,商洛市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契机,整合市县粮食流通执法工作力量,建立市级粮食流通执法协作机制,严肃查处涉粮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成立市县粮食联合执法大队。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不留缝隙、长效管理、市县协同的原则,全面整合市县粮食执法资源,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组建成立市县粮食执法大队。执法大队实行“四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服装、统一标识、统一培训、统一管理,队员平时在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班,采取定期、不定期集中起来联合执法的方式开展工作。二是建立粮食流通执法协作机制。为确保粮食执法过程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处罚得当,商洛市探索建立了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政府顾问律师事务所组成的粮食执法活动工作联系制度,有效提升了粮食流通执法督查效能。三是从严查处涉粮违法案件。“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先后出动检查人次455次,执法检查115次,检查企业219个次,有效维护了全市粮食流通市场秩序。2021年11月,接到1起12325热线举报线索后,商洛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立即抽调得力人员成立线索调查组,依照规定程序组织调查。通过调查取证发现,被举报人违法行为属实,予以立即立案,并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给予被举报人做出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