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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粮食局在全市粮食行业开展粮食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时间:2018/1/30 16:03:49 来源: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 阅读: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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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粮食局在全市粮食行业开展粮食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榆林市粮食局积极开展粮食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守法诚信评价及分类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粮检发〔2017〕97号)要求,榆林市粮食局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在全市粮食行业扎实开展了守法诚信评价及分类监管的试点,取得预期效果。试点工作的开展,对推进我省粮食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安全、守法的粮食流通环境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一是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为切实落实好这项工作,榆林市粮食局成立了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及分类监管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粮食企业情况,确定重点范围和工作步骤,力求做到不偏不漏,严谨务实。同时利用电子邮件、下发文件通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粮食信用等级评价活动。辖区各县市区粮食主管部门也加强了对辖区内企业的宣传、引导,使各企业了解信用评价的意义、范围、标准和程序,指导所有参评企业认真填报《榆林市粮食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申报表》,为扎实有序推进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组织基础。

二是认真评定,分类监管。榆林市粮食局要求各县(市、区)明确做好粮食流通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意义和具体要求,结合企业申报材料和平时监管情况,公开、公平、公正地对企业守法诚信评价进行综合评定。市粮食局信用评价小组按照评价办法和标准全面仔细核查,结合自评分和平时监督检查结果评定信用等级。共评出2017年度诚信企业52家,其中AA级4家、A级32家、B级16家,并在市粮食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各县(市、区)将所有申报粮食流通行业信用评价企业信用资料及时归档,把企业信用信息资料作为评估依据,结合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进行动态化和常态化监督管理。及时上报并完善榆林市粮食流通监管对象信息库和粮食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实行分类监管,不断提高粮食流通企业信用评价质量。

三是征求意见,网络公示。2017年11月10日,榆林市粮食局在局网站发布粮食流通信用评价初评结果公示,公示期间征求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公安、物价、农发行等部门意见,让诚实守信评价工作和被评价企业接受全社会监督,体现信用评价工作的公开公正,更好地促进粮油企业自觉守法诚信、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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