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大荔县粮食局分别被确定为全国和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
2015年,蒲城、大荔县粮食局切实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制度建设、机构建设以及执法队伍建设,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创建工作卓有成效。近日,蒲城县粮食局被国家粮食局确定为“第五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大荔县粮食局被省粮食局确定为“第四批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
近年来,渭南市切实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巩固完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优化执法环境,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创建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了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机构,配备了专门执法人员,修订完善了粮食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制度。蒲城县投入30多万元为粮食执法大队、粮油质检中心配备了执法服装、车辆、检化验设备等执法设备,促进了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了学习制度,定期进行执法人员培训,依法加强监管,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了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四是加强市场监管。顺利完成了全市粮油库存例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政策性粮油销售出库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夏季粮油收购专项检查、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和节日粮油市场供应专项监督检查,与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2015年,蒲城、大荔县依法查处涉粮案件45例,有力地维护了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确保了县域粮食的有序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