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安排部署2016年中晚稻收购工作
目前湖北省中晚稻已收割上市,近期将启动湖北省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9月18日,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安排部署全省中晚稻收购工作,任振鹤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聂昌斌主持会议,省粮食局、中储粮湖北分公司、农发行湖北省分行负责人在会上发言,分别就各部门工作进行安排,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在大灾之年、粮价低迷、收购仓容短缺等诸多困难的情况下,如何把农民手中粮食收上来,既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各地和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做好中晚稻收购工作的重要意义。一要认识到做好中晚稻收购是开展灾后重建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是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要把中晚稻收购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措施,做到应收尽收、尽量多收,让农民卖“舒心粮”,增强农民灾后恢复重建的信心。二要认识到做好中晚稻收购是提振粮食市场的重要手段。三要认识到做好中晚稻收购是促农增收的重要行动。中晚稻是湖北省主要粮食品种,产量占全年粮食总产量的60%,收购量占总收购量的近70%,是种粮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要站在促进农民增收的高度,增强做好中晚稻收购工作的使命感,切实把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好,让广大农民享受国家政策的实惠。
会议要求,各地和各部门要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感情来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一要严密实施,确保政策落实。要严格按照国家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中晚稻托市收购。粮食、中储粮、农发行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加强沟通、紧密合作、协调联动,认真落实好“四个共同”职责。要及时研究解决收购中的矛盾和问题,切实把收购政策、管理制度、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二要多措并举,化解仓容矛盾。要加快新建和维修改造仓库的建设进度;中储粮要克服困难积极开展对民营企业租仓收购;对个别仓容紧张地区,当地政府要积极为地方国有企业开展租仓收购创造条件;对存在布点空白乡镇,粮食部门和中储粮要主动和县乡政府对接,组织托市收购库点开展预约收购,引导加工企业和经纪人收购农民手中粮食,有序组织收购。三要强化监管,维护收购秩序。要进一步严明收购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坚持依质论价,既不压级压价,也不抬级抬价。要规范扦样验质、过筛清杂、入仓核重、资金结算等操作流程,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售粮款现象发生,让农民卖“放心粮”。
会议强调,精心组织好今年中晚稻收购工作既是工作任务要求,更是政府职责所在。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中晚稻收购工作组织领导责任,统一部署,精心安排,扎实推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参与、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省粮食局、省农业厅、省物价局、中储粮湖北分公司、省农发行等部门,要利用粮食收购联席会议这一平台,加强沟通协作,加强对各地托市收购工作的指导,收购期间要组织工作专班,分赴各地及时解决中晚稻收购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农业、物价部门要加强对中晚稻收购价格的监测,及时反映农民的意见和要求。各级公安、工商、质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积极维护好收购现场秩序,保证道路交通畅通,打击和查处扰乱粮食市场行为,加强对粮食流通工作的监管和服务。三是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加“四个意识”,增强责任感和担当精神,切实将收购政策执行好、收购现场组织好、工作要求落实好。要严明纪律和规矩,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按规矩办事,维护正常粮食收购秩序。对违反收购纪律、破坏收购规矩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粮食局、农业局、物价局、中储粮直属企业、农发行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公安局、财政局、工商局、质检局有关负责人,中晚稻托市收购库点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