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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粮食局公告【2016】2号

时间:2016/11/25 17:30:46 来源:省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处 阅读: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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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和《陕西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陕粮展发[2016]31号)精神,经审核,决定授予陕西天山西瑞面粉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陕西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授予资格仓容及仓号见附表),有效期五年(即2016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4日)。省粮食局将向本次取得资格企业颁发“陕西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证书”。

本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表:陕西省粮食局公告【2016】2号附表.xls

陕西省粮食局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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