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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时间:2018/9/11 10:15:19 来源:省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处 阅读: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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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18年 第 1 号

根据《陕西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和《陕西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陕粮展发〔2018〕40号)精神,经省局8月24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授予陕西西瑞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富平张桥分库等8家企业陕西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企业名单见附表1)。有效期五年,有效期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0日。

准予陕西省储备粮咸阳直属库等13家企业陕西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变更事项(企业名单见附表2)。

决定取消蒲城荆姚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的陕西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企业名单见附表3)。由西安、咸阳、渭南、商洛市粮食局协助收回所辖企业的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证书并负责销毁。

省粮食局将向本次取得资格企业、变更资格企业颁发“陕西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证书”,原证书自动作废。

本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表:

12018年授予陕西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企业名单.xls

22018年变更陕西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企业名单.xls

32018年取消陕西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企业名单.xls

陕西省粮食局

2018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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