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等7部门单位关于印发全国政策性粮食
库存大清查检查方法的通知
陕粮执发〔2019〕36 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7部门单位关于印发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检查方法的通知》(国粮发[2019]52号)转发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确保清查结果准确、真实,圆满完成政策性粮食大清查任务。
附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7部门单位关于印发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检查方法的通知
陕西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
大清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代章)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