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办公室(法规体改处) 发布时间:2021/3/2 11:18: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本报告由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制。报告的主要内容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7260352;传真:029-87260352;通信地址:西安市莲湖路32号;邮编:71000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严格按照中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实际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焦点问题,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不断优化公开内容,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把信息公开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进行考核;三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公共载体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我局加强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传播政府信息的作用,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主动加强与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日报和粮油市场报省内外及行业主流媒体沟通协调,对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中国好粮油”示范工程、“陕西好粮油”品牌宣传推介、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全省夏秋粮油收购政策、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等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积极做好“陕西粮食”微信微博信息发布工作,全年发布信息447条。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公示重要信息,2020年公开信息2698条,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447条;办结留言25条;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及时、准确公开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和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一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实行信息编写、审核和报送层层负责制,严把信息质量关口,由处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实行保密审查责任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二是规范网站操作管理。坚持每日对网站安全进行巡查,每月定期对政府网站开展安全检测评估。严格设定访问和操作权限,明确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定了网络系统安全责任制、网站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网站和网络安全管理。

(五)其他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20年没有行政相对人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且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费用发生。2020年未发生针对我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

1915.825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信息报送时效质量不高等问题。

2020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我局的主要任务职能,加强政策解读以及政务新媒体与网站联动,通过丰富多样的信息公开形式和载体,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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