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局关于全省粮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总结报告
来源: 省粮食局.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10/10/20

陕西省粮食局关于全省粮食系统

“五五”普法工作的总结报告

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第五个五年规划》(陕发[2006]8号)颁布实施以来,我省粮食系统紧紧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粮食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全面提高粮食行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稳步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陕法治办发[2010]15号)要求,现将我省粮食系统贯彻执行“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规划》的落实

根据陕西省“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要求,结合“十一五”期间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我局成立了全省粮食行业“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姚增战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由局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普法依法治理以及法制宣传等具体工作。我局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工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布置,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我们及时研究下发了《陕西省粮食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陕粮办发[2006]84号),作为我省粮食系统进行“五五”普法的指导标准。提出了“五五”普法期间全省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同时要求各市(区)粮食局和省直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思路,抓好《规划》的落实。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一)突出抓好《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省局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宪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教育机关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开展粮食方面及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依法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在粮食系统开展《宪法》、《公务员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省局每年都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参加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优异。

(二)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各地粮食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计划完成了各阶段的法制宣传工作任务,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实施依法治理,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认真落实“法律六进”要求,针对粮食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按照 “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计划,全省各级粮食部门通过报纸、媒体、网络、现场等各种宣传途径,深入开展粮食流通法律知识宣传活动,一是在每年的,开展纪念《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周年宣传活动;二是在“世界粮食日”期间开展粮食流通法律知识宣传;三是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粮食流通政策法规;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粮食政策法规,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发布各种信息,散发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省粮食系统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实现了从注重法律条文的宣传向注重法治理念的宣传、从单纯注重法定权利的宣传向注重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相统一的宣传的转变,注重宣传程序性的法律法规,形成全行业崇尚法律,既享受权利又自觉履行义务的良好风尚。

(四)认真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重点推进“法律进机关”。为进一步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省局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能力。把法制学习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制定了《省粮食局机关公务员法制学习暂行办法》,要求学习法律知识每年不少于四十学时,每年选定不同主题制定学法用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粮的重要法律依据。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进一步学习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办法,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省局还编印和购置普法材料,为普法对象学习法律提供了便利条件。根据普法工作需要,省局先后购置发放了《“五五”普法学习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编印了《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汇编》、《依法行政法规文件汇编》和《粮食行政复议手册》等法律学习书籍。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均制定了学习计划和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业余自学,同时进行定期检查评比。通过学习,使广大机关干部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制工作水平,为依法行政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同时组织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水平。省局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活动实施方案》,既抓好省局机关公务员通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又抓好全省粮食机关公务员专业法学习和培训工作,全面完成了本系统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任务。

(五)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我局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并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凡省法制办、省司法局组织的领导干部法律讲座都积极参加。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认真组织每年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并把考试成绩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普法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三、着力提高全省粮食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粮食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一)认真制定粮食行业依法治理规划,积极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为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按照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省局每年将粮食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目标,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全省粮食系统搞好依法治理工作。建立了年度粮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推行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制定《粮食行政复议程序规定》、《粮食收购资格行政审批程序规定》等各项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建立了粮食行政复议制度和粮食收购资格行政审批制度,依法做好粮食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二)扎实开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取得实效。局党组对粮食系统重大事项的决策,坚持做到事前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重视不同意见,经过多次反复论证,提出可行性方案,确保了局党组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政府公布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依法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流通秩序,推进粮食流通管理法治化进程。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精简审查事项。二是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措施,坚决纠正以备案名义搞变相审批等问题。三是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保证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专项目标顺利完成。四是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按照法定依据和程序实施执法行为。五是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做好信访工作,确保粮食系统稳定。

(三)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加大对粮食流通重要环节、重要领域,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比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检查力度;重点做好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等专项检查工作。一是每年组织开展春秋两季粮食收购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全力以赴完成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三是在元旦、春节和国庆期间组织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四是加强对政策性粮食、救灾粮供应等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形式的创新,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

(一)针对不同教育对象,有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加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粮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了带头学法用法,采取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对重要的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帮助大家共同理解学习,领导干部主动参加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知识年度考试。通过普法,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在粮食流通中依法管粮的工作职责,促使大家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二是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各基层粮食部门建立了粮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负责人的重要依据,每年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企业职工学法用法受教育面达90%以上。三是加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向种粮农户宣传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国务院一系列惠农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多种形式,向粮食经营者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粮食经营者遵纪守法,培养他们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向广大粮食消费者宣传粮食消费的权益,促使他们合理消费、健康消费。

(二)加强粮食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和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各级粮食部门都注重粮食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及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积极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重点利用粮食行业报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网站、粮食企业网站等平台,开辟固定的粮食法制宣传栏目(专栏、专版和网页);及时组织征订和编发普法教材和资料。省局还开办了《陕西粮食经济》这一内部性刊物,成为我省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又一个阵地。

(三)创新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广泛开展法律咨询、知识竞赛、演讲、征文、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主动地利用网络系统、手机短信等现代化的手段丰富法制宣传内容,创新法制宣传的形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强化普法教育工作保障,推进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一)认真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责任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与“创佳评差”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内容。

(二)落实普法经费保障。为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局机关对普法所需经费给予全力保障,保证了粮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普法任务的需要,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标准。

(三)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认真抓好落实,组织人员针对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进行检查。做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建立健全普法信息通报制度,在局网站以及陕西粮食等信息资料上定期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总结;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积极参与国家粮食局以及省上举办的各种法制理论软科学课题研究。

在全省各级粮食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粮食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依法办事已逐步成为粮食工作者的自觉行动。从省局到县局,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干部到职工,通过多年来法治的熏陶,逐步改变了传统观念和旧的思维方式,学法的欲望日益迫切,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用法的动力逐渐加大,法治的理念已逐步渗透到行政管理、业务经营、日常工作、社会实践之中。二是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建立完善。各地加大粮食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制定,《陕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粮食流通规章制度的建立,对于加强粮食流通管理、规范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起到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也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据。三是粮食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省局十分重视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严格规范粮食行政执法行为。实行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规范粮食行政执法程序;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公开发布制度;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依法规范粮食收购许可管理行为;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依法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四是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2006年以来,全省各级粮食部门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国家粮食局和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截至2009年底全省粮食系统获得以上两类执法证的达1060人,使我省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我省粮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要真正有效地落实“五五”普法目标,巩固普法成果,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当前我省粮食系统普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少数地方和单位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水平不平衡,基层普法骨干偏少,日常工作比较薄弱;有的地方和单位普法教材缺乏,不能满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少数领导干部对粮食流通相关法律知识掌握不够,缺乏依法管理、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普法宣传形式大都以传统手段为主,创新不够,宣传的深度、广度和社会影响力不足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普法工作中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解决和完善,使“五五”普法成果得以巩固,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深入人心,使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进粮食事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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