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的报告
陕粮政字[2011]48号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现将我局发布的《陕西省军粮供应质量管理制度(试行)》、发布的《陕西省省级储备粮油质量管理制度(试行)》各2份,电子文本、起草说明及制定审核意见各1份报请备案。
联系人; 姜旭红
电 话: 87276190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陕西省军粮供应
质量管理制度(试行)》的起草说明
《陕西省军粮供应质量管理制度(试行)》由省粮食局负责起草。省粮食局书面征求了省军粮供应中心、省粮油质检所的意见,并在全省粮食质量管理工作会议上,征求了各市(区)粮食局、粮油质检站、省粮食局直属单位、机关相关处室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省粮食局以《食品安全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军粮供应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军粮统筹采购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借鉴近年来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制定了《陕西省军粮供应质量管理制度(试行)》。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军粮供应直接关系军队的稳定、军政军民团结和社会安定,保证军粮供应质量是粮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强军粮供应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是粮食部门履行粮食质量监管职责,加强军粮供应质量管理的根本要求。近年来,粮食部门总结和积累了军粮供应质量管理的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制定《陕西省军粮供应质量管理制度(试行)》,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军粮供应质量责任,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军粮供应质量管理,对确保军粮供应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的依据
《食品安全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军粮供应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军粮统筹采购暂行规定》等。
三、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
省粮食局在起草制定《陕西省军粮供应质量管理制度(试行)》的过程中,先后征求了各市(区)粮食局、粮油质检站、省粮食局直属单位、省粮食局领导及相关处室的意见,并对征求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采纳。
四、主要问题及说明
1、军粮供应质量管理责任划分。省粮食局负责全省军粮的质量管理,对军粮的质量安全实施监督;各市(区)、县粮食局对本辖区的军粮质量安全负责;省军粮供应中心负责全省军粮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对全省军粮的质量安全负责;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负责全省军粮质量抽检工作,建立军粮质量抽检档案,并对抽检结果和档案负责;军粮质量实行军粮供应站(点)主任负责制,各军粮供应站(点)是军粮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
2、军粮供应质量要求及质量管理制度。按照《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军粮供应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军粮统筹采购暂行规定》等政策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结合军粮管理实际,给予了明确细化。
关于《陕西省省级储备粮油
质量管理制度(试行)》的起草说明
《陕西省省级储备粮油质量管理制度(试行)》由省粮食局负责起草。省粮食局书面征求了省储备粮管理公司、省粮油质检所的意见,并在全省粮食质量管理工作会议上,征求了各市(区)粮食局、粮油质检站、省粮食局直属单位、机关相关处室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省粮食局以《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粮食仓储管理办法》、《陕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借鉴近年来省级储备粮油管理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制定了《陕西省省级储备粮油质量管理制度(试行)》。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省级储备粮油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有效载体,对政府加强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加强省级储备粮油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是粮食部门履行粮食质量监管职责,保证省级储备粮油质量良好的根本要求。近年来,粮食部门总结和积累了省级储备粮油质量管理的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制定《陕西省省级储备粮油质量管理制度(试行)》,有利于进一步落实省级储备粮油质量管理责任,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储备粮油的质量管理,对确保省级储备粮油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的依据
《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粮食仓储管理办法》、《陕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等。
三、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
省粮食局在起草制定《陕西省省级储备粮油质量管理制度(试行)》的过程中,先后征求了各市(区)粮食局、粮油质检站、省粮食局直属单位、省粮食局领导及相关处室的意见,并对征求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采纳。
四、主要问题及说明
1、省级储备粮油质量管理责任划分。省粮食局负责省级储备粮油的质量管理,对省级储备粮油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省储备粮管理公司负责省级储备粮油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对省级储备粮油的质量安全负责;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负责省级储备粮油质量定期检验和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省级储备粮油入库验收、正常储存期内的粮油品质和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油出库质量鉴定,建立省级储备粮油质量监测档案,并对检验、鉴定、监测结果和监测档案负责;承储省级储备粮油的企业是省级储备粮油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
2、省级储备粮油质量要求及质量管理制度。按照《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粮食仓储管理办法》、《陕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结合省级储备粮油管理实际,给予了明确细化。
省粮食局政策法规处关于
《陕西省军粮供应质量管理制度(试行)》
与《陕西省省级储备粮油质量管理制度(试行)》
的制定审核意见书
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处:
按照《陕西省粮食局实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对你处报送的《陕西省军粮供应质量管理制度(试行)》与《陕西省省级储备粮油质量管理制度(试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现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两份规范性文件名称规范,内容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没有与上位法相冲突的规定。
2、两份规范性文件都是对政策性粮油进行质量管理的制度规定,内容没有出现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3、两份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具体、明确,用语规范、简洁、准确,具有可操作性。
4、两份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制定过程中,注意征求有关单位、机关各处室等的意见和建议,并召开会议进行充分调研论证。
以上意见请参考。
联系人:姜旭红 电话:87276190
局政策法规处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