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5月17日,全省粮食依法行政暨产销成本利润调研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全面回顾总结了全省粮食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研究了当前我省粮食法治面临的新形势,对今年和“十二五”时期我省粮食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粮食产销和成本利润调研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发改委副主任、省粮食局局长王成文同志到会作重要讲话,纪检组长秦克勤同志作《加强法制建设,服务改革发展,不断提高我省粮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工作报告,会议由副巡视员赵策主持。现将王成文局长的讲话,纪检组长秦克勤同志的工作报告印发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王成文同志在全省粮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讲话
(2011年5月17日)
同志们:
召开这次全省粮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在我省粮食工作历史上还是第一次。省局党组高度重视,为开好会议专门作了研究安排,有关处室也作了认真地筹备。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今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全省粮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成效,交流粮食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重点对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我省粮食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之后,克勤同志要代表省粮食局作工作报告,具体安排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有关市还要作经验交流发言。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回去后做好传达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在,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推进粮食依法行政为我省粮食流通改革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作用
2004年国家启动新一轮粮食市场化改革以来,我省粮食法制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各级粮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强粮食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开展粮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完善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了我省粮食行业依法行政进程,为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流通体制和促进粮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法制保障和法治环境。
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围绕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要求,全面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施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行政管理职能实现了由单一管理国有粮食企业向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的转变,管理手段实现了由依靠政策管理向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指导与服务的转变。
多元化粮食市场化新格局形成。贯彻《条例》和《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陕西省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标准和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实施细则,依法规范粮食市场秩序,初步形成多元化市场化新格局,活跃了粮食购销、促进了粮食生产和流通发展,保护了农民利益。
粮食市场稳定。制定了省级储备粮、成品粮管理办法,建立了应急和轮换、批发交易等制度,完善了粮食宏观调控机制,依法加强宏观调控,维护了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稳定。
粮食流通秩序规范。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依法履行对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粮食库存、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职责,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维护了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围绕“确保粮食安全、保证市场供应、促进农民增收”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五年来,粮食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种粮农民积极性得到有效保护,粮食市场基本稳定;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基本形成;粮食仓储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粮油加工业不断壮大;国有粮食企业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竞争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粮食监督检查和检验监测体系逐步健全,粮食流通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二、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粮食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其载入宪法。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2010年8月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温总理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一个政党取得政权后,应当把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宪法和法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这是党在夺取政权与执政时期的最大区别。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今年人大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宣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和改革发展进入新的阶段。赵正永省长在今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步伐,加快推进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程,省政府即将出台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意见。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国内外环境更为复杂,挑战增多。国际金融危机、国际粮食危机和市场波动,粮食国际化,给国内粮食带来冲击日益增加,粮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必须有完备的粮食法律制度来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国家《粮食法》已进入立法程序,第一部粮食大法将出台,粮食法治将进入全新阶段,粮食法治的任务将更加艰巨。
近年来,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粮食行业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逐步显现。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进展不平衡,减员分流人员的再就业问题重视不够,企业矛盾增加;粮食购销市场化、流通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形成后,粮食购销服务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快和完善;粮食购销市场秩序需要进一步规范,特别是粮食市场国际化和“粮食经纪人”规范发展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加大监管力度;粮食流通管理和服务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化要求等等。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必须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完善法制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所以,各级粮食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正确看待我国经济社会环境的新变化,准确把握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认真研究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战略方针,全面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粮食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做好我省粮食依法行政工作
加快推进粮食依法行政,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和促进粮食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一)强化法制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今后的重点是要完善行政决策制度,落实决策责任,完善行政机关的决策规则,提高粮食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规范性文件是行政决策的载体,体现着行政管理水平的高低,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最终都要体现在规范性文件上来。要严格落实《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大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在这里强调两点:一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是无效的。今后制定发布文件必须注意这个事情。二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修订工作。对现行继续适用、期限超过5年,或者与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清理,及时修订重新发布,切实把好依法行政的源头。
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进依法行政的的紧迫要求。目前,《粮食法》立法已进入立法计划,收购资格审核办法,国家最近也在抓紧修订,各部门特别是省局各个业务处室要根据粮食安全和市场化新形势,加强我省粮食宏观调控、产业发展、监督检查、企业改革等重点环节和领域实际问题的研究和工作调研,做好配套地方实施办法或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或修订准备工作。要研究总结实践急需,搞先行先试,将实践中合理的可行的经验规范化。不断强化我省粮食法制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制度建设和立法质量,做到粮食流通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度健全,全面推进依法管粮。
规范行政行为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执法行为,要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中央代储资格初审工作,认真做好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等依法行政许可工作。认真做好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用粮等流通环节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和加强执法监督、建立问责制度。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推动执法体系、队伍和制度建设。切实履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扎实推进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机构,提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复议能力,维护好粮食部门良好形象。
(二)启动“六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011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年,各级粮食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和我省“六五”普法规划及国家粮食局“六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情况,认真研究起草粮食行业“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意见和办法;做好普法骨干培训工作,提高普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六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
加强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与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利用党课教育、组织生活和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引导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组织开展《粮食流通条例》七周年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0.16”世界粮食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在粮食行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重点做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面向粮食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国家现行粮食流通的政策,开展粮食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的宣传教育,增强履行义务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省粮食依法行政工作有新进步上新台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关键在领导、根本在落实。各级粮食主管部门要按照赵乐际书记“有新进步,上新台阶”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机关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确保粮食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起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进一步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做到机构、人员、职责和经费保障四落实,全面推进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粮食依法行政工作是反映一个地方粮食改革发展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也能检验一个领导干部是否具备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高度重视粮食法制机构和队伍的建设。这次会议是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所以我要特别强调一下法制队伍建设问题。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是法定职责的要求,也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各级粮食部门都应当落实相应机构和人员,承担普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目前,全省粮食法制队伍建设严重滞后,需要引起足够重视。近一两年内,市级粮食局应全部落实这项工作,落实机构暂时有难度的,至少应当确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县级粮食部门也要想办法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有所进展。法制机构也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一方面要做好粮食依法行政的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另一方面要努力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在科学民主决策中履行好法律顾问角色。
坚持依法行政工作责任考核与监督制度。认真落实粮食依法行政责任制办法,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与粮食流通其他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界定执法职责、公开执法流程、考评执法效果、落实执法责任,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认真实施《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开展层级监督,采取全面检查、专项督察、评议考核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四)加强基层工作,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今年全省粮食工作会议上,已经明确提出要加强基层工作。抓好基层特别是县级粮食依法行政工作,是粮食市场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国依法管粮的迫切需要。粮食行政管理对象在基层,在广大的市场主体。依法行政没有基层工作作为基础,粮食法律法规的实施就没有根基,就会落空。所以,抓好基层粮食法制机构建设和工作机制保障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和当务之急。市县粮食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对粮食依法行政工作的支持,省局也将加大协调指导力度,帮助基层开展好依法行政工作。
(五)依法做好夏粮收购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工作。
现在离小麦收获只有不到一个月时间,一年一度的夏粮收购工作即将展开。当前,要着力抓好两项工作:一是早部署早安排,认真做好夏粮收购市场依法监管工作。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收购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质量标准,部署好夏粮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收购开始前要对具备入市资格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对粮食经纪人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提高收购经营者依法收粮法律意识。收购开始后,要切实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压级压价、短斤少两、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规范收购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售粮利益。二是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粮食市场宏观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落实保供稳价和管理好通胀预期的政策要求。要严格执行暂停受理粮食收购资格申请和许可证发放的规定以及玉米购销加工方面的政策要求。对不理解政策的经营者,要从粮食安全和管理通胀预期等方面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教育经营者树立全局意识,服从国家调控,遏制非理性因素,稳定粮食市场。关于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国家粮食局4月份在南京开会,已开始对此进行修订,估计将很快重新发布实施。
同志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各级粮食政策法规工作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对粮食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贯彻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粮食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的态度,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为粮食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加强法制建设 服务改革发展
不断提高我省粮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秦克勤同志在全省粮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5月1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省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前不久,我们召开了全省粮食工作会议,全面回顾“十一五”和过去一年的工作,对“十二五”和新一年粮食工作进行了部署。我们今天专门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说明局党组对粮食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刚才,成文局长作了一个很好的讲话,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成文局长的讲话高屋建瓴,立意深远,对我省粮食依法行政工作有极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大家要深刻领会,根据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使依法行政工作有新进步、上新台阶。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全省粮食依法行政工作成就,分析研究当前我省粮食法治面临的新形势,安排部署今年和“十二五”时期我省粮食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会上还将安排西安市粮食局、宝鸡市粮食局两个单位进行依法行政工作经验交流,希望以此促进相互借鉴和示范带动。另外,会议还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落实2011年度粮油成本利润调研工作,完善粮油成本利润调研工作长效机制。这项工作开展已是第二年,是做好购销调控行政决策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政策法规处专门安排了培训指导,各市和36个县区的同志要高度重视,集中精力,认真学习,全面掌握业务知识,为成本利润调研工作做出贡献。下面,我重点就粮食依法行政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我省粮食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成效初显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依法管粮和依法行政是粮食流通市场化的必然要求。1998年6月和8月,国务院颁布了《粮食收购条例》和《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1999年3月,为了管理好粮食市场,省政府专门制定了《陕西省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两部法规一个规章的出台,结束了粮食流通领域无法可依局面,标志着粮食流通和行政管理真正步入法制化轨道。2004年国家启动新一轮粮改,国务院5月出台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粮食流通全面市场化奠定了法律基础,依法管粮和依法行政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多年来,我省各级粮食部门为了保障粮食安全,切实做好粮食流通工作,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蓝图,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深入开展粮食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科学民主决策和政务公开力度,使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极大增强。
(一)围绕粮食改革发展,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在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的实际,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重点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制度的制定。2004年以来,我们根据《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与省工商局联合制定《陕西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实施细则》,实行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管理制度;根据宏观调控需要,由我局起草修定、省政府发布了《陕西省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标准的规定》;参照《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与财政、农发行等联合制定了《陕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将地方储备粮纳入法制化管理。在依法行政监督考核、行业管理等方面,我们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章,在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科学民主决策、政务信息公开、市场调控、行业指导、市场监测监管等多环节依法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了一系列行政管理和内部管理的制度规定。目前,经省政府备案公布、作为我省粮食依法行政依据的法规、规章共有7项,规范性文件14项。初步形成了全省粮食依法行政的法制政策体系,促进了行政管理对象由单一管理国有粮食企业向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的转变、管理手段由依靠政策管理向依法管理的转变。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粮食法制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重要的法定职责,各级粮食法制工作机构和执法队伍是落实依法行政的主要载体,承担着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我省各级粮食局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力度,为粮食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提供了重要的组织和机制保障。在2000年机构改革中,经省编办批准我局内设了政策法规处, 2009年为适应依法行政工作发展需要,政策法规处与办公室分设,独立承担政策法规职能。从市一级看,西安市、宝鸡市粮食局成立了政策法规机构。去年以来,渭南等市粮食局根据工作需要,也调整了职责,配备了相应人员。通过各地努力,全省粮食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正在逐步加强。
我省承担监督检查工作的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进展较快,为促进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很好基础。2000年经省编委批准,省局内设监督检查处,2006年12月与资金管理处分设。2008年8月,省编办下发关于加强市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职能和机构的意见,为完善和加强三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推进执法重心下移起到了重要作用。截至2010年底,全省10个市级粮食局全部成立了监督检查机构,其中有4个市成立了行政执法队;107个县级粮食局有93个成立了监督检查机构,其中有52个成立了行政执法队;目前全省取得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有1025名。
(三)深入开展粮食“五五”普法和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十一五”时期,我们按照国家粮食局和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的要求,结合粮食行业实际,制定印发了《陕西省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粮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同时注意抓住重要时点,在5月条例颁布实施纪念日、10月世界粮食日和12月全国法制宣传日,重点安排部署粮食普法工作,取得很好效果。几年来,我们以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在“全员”和“全面”上下功夫,不断加强对广大粮食干部职工、粮食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普法宣传宣传教育,有效的扩大了依法管粮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是目前我国粮食流通领域法律效力层次最高的行政法规,颁布实施六年来,我局每年都按照国家粮食局要求,统一部署,精心指导,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省各级粮食部门通过现场咨询、媒体报道、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组织巡回宣传车、召开座谈会、办墙报专栏等形式,进社区,进农村,最大范围地扩大条例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不完全统计,平均每年全省粮食系统开展现场宣传咨询都在几十场次,发放各种资料10万份以上,办专栏板报几千块,宣传受众百万人次,取得了广泛良好地社会效果。
(四)积极推行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陕西省粮食局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逐项逐处逐岗细化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并规范了粮食行政执法行为,为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根据权责一致原则,2008年制定《陕西省粮食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善了行政监督和问责机制。
(五)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执行粮食法规。按照《陕西省粮食局实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对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审核、备案及其监督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近年来对省级行政审批涉及我局的执法项目先后共进行了5次认真清理,整个工作认真细致,扎实有序。目前,经清理确认后保留的规范性文件14件;以我局为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依据7项、行政执法职权3类6项,其中执法职权中,行政许可2项:收购资格许可和军粮供应资格认定;行政确认2项: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省局初审)和粮食流通统计;行政处罚2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及处罚和军粮供应监督检查及处罚。
(六)坚持粮食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认真落实《陕西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实施细则》,规范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严格准入条件和审核程序,鼓励非国有粮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入市收购,活跃了粮食购销经营,促进了多元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去年底统计,全省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累计审核发放粮食收购许可证2420多户,其中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402户。二是按照国家有关规章规定,做好中储粮代储资格行政认定初审,为中储粮在我省布局和安全储存提供了基础;严格军粮供应资格行政认定,加强军粮供应监督检查,服务于部队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依法规范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处罚权,实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维护了合法行政。为适应新形势下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经省财政厅核准,省局自起具备了行政罚没资格,为依法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七)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实行政务和信息公开。按照依法办事和科学民主决策要求,省局制定《陕西省粮食局工作规则》,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了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近几年,在制定应急预案、“十一五”和“十二五”行业发展规划等工作中,都较好的坚持了工作规则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要求。同时为了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陕西省粮食局政务和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陕西省粮食局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并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促进我局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2008年我局新闻发言人就贯彻新的粮食国家质量标准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接受了国内外媒体记者采访。2007年7月建立省粮食局门户网站,并实现与国家粮食局和陕西省政府网的链接。几年累计,我局网站公众点击访问量已达到92万人次,起到了宣传政策、传递信息、交流经验、提高政务透明度的目的。
(八)加强政策法规理论研究,服务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调研工作水平显著提高。积极开展粮食改革发展调研和软科学课题研究,一些具前瞻性、指导性、水平高的优秀调研报告和软科学研究成果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的表彰。近年来,省局申报立项并结题的国外粮食法律研究与借鉴、现代粮食物流建设和产业发展、粮食宏观调控等方面的软科学课题研究成果荣获国家粮食局评比二、三等奖。多个工作调研材料被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评为优秀调研工作报告。2010年,我局创办《陕西粮食经济》内部季刊,已出版发行4期2400多份,为提高全省粮食干部职工政策法规理论调研积极性,建立了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同时宣传了我省粮食工作成就和动态,扩大了粮食行业的社会影响。
二、认清新形势,把加快推进粮食依法行政放在突出位置
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是市场化的过程,也是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主动履行入世承诺,进一步加大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废除、修改、清理了一批现行文件和规章。2004年,国务院明显加快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10年8月,国务院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作重要讲话,提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10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今年两会上,吴邦国委员长宣布我国基本建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治国和改革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依法行政面临新的形势,在解决有法可依问题之后,落实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成为今后迫切任务。今年3月2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我国圆满完成“十一五”任务、顺利启动“十二五”规划之际,国家就建设法治政府做出一系列部署,体现了中央面对国内外复杂环境和挑战,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解决改革发展稳定深层次问题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建设,2007年高密度出台了陕西省依法行政责任制办法、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依法行政监督办法等多个政府规章,其中依法行政监督办法成为全国首个依法行政法律文件。赵正永省长在今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对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生命线,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目前,国家粮食局主持起草的《粮食法》草案,已报全国人大,进入立法计划。4月初,省人大在咸阳和渭南开展调研,就粮食法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我局参与并认真提交了有关意见和建议。我国第一部粮食大法即将出台,做好粮食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将成为我们粮食部门今后一项新的重要任务。我省各级粮食部门通过贯彻中、省依法行政要求,推动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不可否认,目前我省粮食法制工作发展不平衡,基层粮食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政策性管理方式习惯较重,专业人才严重缺乏,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我省粮食法制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因此,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适应发展新形势,增强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树立行政管理的法治思维和法制习惯,切实把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体制和机制放在粮食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对粮食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粮食依法行政,为依法管粮和我省粮食流通改革发展有新进步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十二五”时期全省粮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全省粮食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增强粮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加快建立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依法行政体制,深入开展粮食普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努力构建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能够有效保障全省粮食安全的现代粮食流通体系创造良好地法治保障环境。主要任务是:
(一)进一步提高粮食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水平。目前,我省粮食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发展很不平衡,亟需加强,市级局大部分、县级局几乎全部没有相应机构和人员,上下联系衔接和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困难很多。省政府今年第3次常务会上,赵正永省长对加强粮食工作做了6条重要批示,其中对县级机构问题要求:为了保证县级政府履行好粮食生产、流通管理等行政职能,县级机构改革中要注意保留粮食行政管理机构。今年全省粮食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基层工作。刚才,成文局长讲话中也对加强县级粮食法制机构和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县粮食局要按照赵省长和成文局长的要求,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职责为依据,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尽快落实政策法规机构,落实人员编制,落实职责,开展工作。
(二)加大粮食立法和制度建设力度。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12个省市区出台了规章以上粮食法律文件,其中2个出台了地方性法规,而我省只停留在规范性文件的状态。我们要着眼于服务粮食改革发展的全局,加强重点环节的立法和制度研究,创造条件加快法律制度建设步伐。按照立法法原则,省和西安市的人大和政府才具有立法权,可以制定规章或地方性法规。我们省局和西安市局没有立法权,但可以积极参与立法建设,提出粮食方面立法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加强立法建设,提升依法管粮和依法行政的制度效力。其他市区粮食局,重点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要把实践中比较成熟比较完善的政策规定上升为规范性文件。同时,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要注意遵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要依法决策。合法是决策的第一要件。要坚决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对于重大决策,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超出法定权限或与法律法规抵触的,不得作出决策。二要健全决策程序。科学严密的程序是正确决策的重要前提。各级粮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要进一步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决策权力的监督。三要强化决策责任。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在决策执行过程中,要定期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决策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对违反科学民主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要求追究责任。
(四)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行政执法。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才能提高粮食法律制度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依法履行各项职能,不仅要按照法定权限办事,还要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没有程序的民主,就没有实质的民主;没有程序的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要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
要按照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行为。不能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进一步完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不与罚没收入挂钩。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健全粮食行政监督和问责制度。认真贯彻《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落实《陕西省粮食局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研究建立层级监督的办法和措施,切实抓好依法行政监督工作。要重视群众和舆论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要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要加强行政复议,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要严格行政问责。任何形式的监督,只有与责任追究结合起来,才能取得实效。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不使行政问责因人、因时、因地而变化。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六)全面推进政务和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就是要让群众更好地了解行政机关运行、更广泛、更直接地监督行政行为。我们要使公开透明成为粮食依法行政的一项基本制度。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粮食局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今后所有信息公开,都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具体,让老百姓看得懂、用得上。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同时也要注意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如储备粮规模、布局等,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要深入推进办事公开。进一步拓宽粮食部门办事公开领域,依法公开办事的依据、流程和结果,利用公共媒体、互联网、公告栏、电话咨询等各种方式,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的充分告知,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七)积极推行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核心在人。各级都要注重粮食行政管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测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按照国务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要求,机关干部任职前应当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不能提拔晋级,不能评为先进。我们从现在起要注意研究依法管粮和培养具备法治观念和素质的综合性人才。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快速推进,在法治政府目标基本实现的情况下,对行政干部的考核最重要的将是法律素质和水平测试。法律素质代表的是一种现代行政管理的综合素质,这也是法治社会最基本的要求。粮食部门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培养规划应当具有时代性和前瞻性。
四、认真做好2011年粮食普法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
2011年,全省各级粮食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结合贯彻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促进“十二五”我省粮食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开好局、起好步。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六五”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制定工作。国家粮食局和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关于“六五”普法规划的文件目前尚未下发,估计会很快出台。“六五”普法规划是指导“十二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制定好粮食普法规划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今年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任务。各地要充分做好准备,按照上级正式发布的规划,结合实际,加强对本部门“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和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普法宣传队伍和经费,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监督和年度总结工作。做好依法管粮、依法行政工作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水平,目前我们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学习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对法律法规一些概念和知识缺乏更新,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不高。所以,各级都要把依法行政的学习培训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内容,特别是要加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的落实力度,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
二是继续认真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今年4月份,省局为贯彻国家粮食局的要求,已结合实际下发了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7周年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当前,这项工作已在全省展开,各市县要按照国家粮食局和省局有关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做好今年条例的宣传工作。活动结束后,各市要对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并按要求将总结情况上报省局政策法规处。
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被称为准法律法规。2007年省政府出台《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做了详细规定。各级粮食部门的法制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性文件必须坚持合法性审查备案,未经审查备案公布的属于无效文件。同时要坚持定期清理规定,按照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一般2年清理一次。我们现行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各级粮食局制定以及以当地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有些可能已经接近到期,各地都要注意抓紧清理,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该修订的抓紧修订,该废止的坚决废止。最近,省局制定了《陕西省省级储备粮油质量管理制度》和《陕西省军粮供应质量管理制度》2个规范性文件,我们正在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国家7部委暂停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受理工作的要求,在国家新的法规和政策出台前,各级粮食局要做到令行禁止,不得擅自开口子。要认真开展夏粮收购、粮食库存、食用油库存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法行为和执法监督,规范粮食流通秩序。要深入贯彻《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积极开展仓储备案监管工作。继续推进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要按规定程序开展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加强对资格企业的监督检查。
五是落实粮食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照《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要求,各部门都要开展依法行政层级监督和依法行政情况的总结上报工作。目前,市县粮食部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还在完善之中,全省粮食依法行政工作在整体情况的掌握和上下级联系沟通上还有待于加强。为便于监督指导,省局要求,从今年起,各级都要对粮食普法宣传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以及政务公开、文明执法、行政监督问责等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同时要按有关要求,落实好逐级报告制度。省局将研究制定有关措施,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监督考核。
同志们,当前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形势复杂,粮食依法行政任务艰巨。让我们以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为指导,认真落实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扎实工作,继往开来,全力做好“十二五”开局之年的粮食依法行政工作,为推进依法管粮、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