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局关于组织开展《粮食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活动的通知
来源: 省粮食局.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12/3/6

陕西省粮食局关于组织开展

《粮食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活动的通知

陕粮政发[2012] 30 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杨陵区粮食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为了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粮食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官方网站全文予以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粮食法制建设,增强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和参与粮食法制建设的主动性和使命感,按照全省粮食工作会议安排,省局决定在全省粮食系统组织开展《粮食法》征求意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粮食法制建设使命感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和重要战略物资,《粮食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系统全面的粮食法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粮食法的立法宗旨。《粮食法》将系统规范粮食生产、流通、消费活动的各个环节,明确稳定粮食生产、保证粮食供应、加强粮食流通调控和监管、保障粮食市场稳定和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合理利用和节约粮食等环节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粮食法》的贯彻实施将成为粮食工作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最基本的法律依据,将成为我国粮食安全的法律保障。因此,一部完整、科学《粮食法》的制定至关重要。

发展粮食生产、促进粮食流通、保障粮食安全,是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使命。积极参与粮食法制建设,为《粮食法》建言献策是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粮食法》公开征求意见活动,进一步增强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粮食法制建设的主动性和使命感,把征求意见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各地要尽快安排,层层布置,在全省粮食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粮食法》征求意见活动。

二、认真学习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粮食法(征求意见稿)》,全面研究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坚持的基本原则、规定的八项制度、设立的三项许可等基本内容,逐条逐款对照学习研究讨论,认真分析当前国内外粮食市场形势,结合粮食工作实践,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集基层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为《粮食法》的制定和完善建言献策,为《粮食法》早日颁布实施出一份力气、献一份智慧、尽一份责任。

三、全面汇总,及时报送意见建议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报送省局。具体报送渠道及要求如下:

1、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经过讨论研究,形成文字材料,由各市(区)粮食局于之前上报省局政策法规处(含电子版)。省局各直属单位的材料直接报送省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姜旭红 电话:029-87276190

2、我省粮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也可以将意见建议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方式直接提交。网址:

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cazjgg/201202/20120200360700.shtml

附件:1、关于《粮食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2《粮食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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