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局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
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陕粮宏调发[2006]94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杨陵区粮食局,省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06]2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粮食部门的职责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抓紧制定本地区粮食应急预案
凡尚未制定粮食应急预案的市(区),粮食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陕西省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本地区粮食应急预案。本地区粮食应急预案应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预测和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学习、附则等方面的内容。已经制定粮食应急预案的市,粮食部门要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搞好全省应急粮食加工、供应和储运网络建设
按照《陕西省粮食应急预案》的规定,为确保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必须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应急粮食加工、供应和储运网络。各设区市粮食局在本辖区要掌握、联系一批规模大、质量好、信誉高的粮食加工企业和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粮食零售企业、军粮供应企业以及大型连锁超市、商场,报省粮食局确定,作为省粮食应急加工和应急供应指定企业,承担应急粮食的加工和供应任务。同时,各设区市粮食局也要指定和落实辖区内2—3家以上的粮食加工企业和2—3家以上的粮食供应企业,作为设区市粮食应急加工和供应指定企业,承担设区市的粮食应急工作需要。并与指定的承担应急粮食加工、供应、储运任务的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应急状态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随时掌握被指定企业的粮食加工、供应能力的动态情况。各设区市确定的粮食应急加工和供应指定企业的名单以及签订的书面协议要上报省粮食局备案,根据需要纳入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调控指挥。
三、加强协调,保证粮食应急管理系统有效运行
一是要抓紧建立粮食应急指挥系统,明确职责,充实力量,尽快开展工作。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各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要尽快建立本地的粮食应急指挥系统,编印应急指挥系统通讯录,及时上报省粮食局。
二是要建立健全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报告制度。按照《陕西省粮食应急预案》的规定,各市要对本地区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市场动态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并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对所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粮食市场波动,应当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并向省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