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局关于表彰2017年度
全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陕粮展发〔2018〕11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杨陵区粮食局、韩城市粮食局:
2017年,全省各级粮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构建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认真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粮食质量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和粮食质量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扎实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为保障全省粮食质量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陕西省粮食质量管理工作评估考核暂行办法》,经省局综合考评,评定延安市粮食局等5个单位为“2017年度全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先进单位”(见附件),现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全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省各级粮食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新工作方法,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基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进一步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严防严控严管粮食质量安全风险,为保障全省粮食质量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7年度全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陕西省粮食局
2018年1月30日
附件:
2017年度全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延安市粮食局
渭南市粮食局
西安市粮食局
铜川市粮食局
宝鸡市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