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促进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陕粮发〔2019〕5 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9/2/22 17:13:36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促进国有粮食

企业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陕粮发〔2019〕5 号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韩城市、杨陵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陕西粮农集团,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两决定一意见”,全面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根据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有关部署,就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国有粮食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快转换经营机制,提升企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做强做大做优一批骨干粮食企业,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增强宏观调控载体功能,为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供强大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牢固树立市场经济意识,坚定市场化改革方向,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减少企业对政策性业务的过度依赖。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企业改制不彻底、改革不到位、经营不灵活;产业链条短、关联度不高;企业小散弱明显、产业布局分散等问题,精准施策,不断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实施科技兴粮、人才兴粮战略,推进粮食技术创新中心和科技创新联盟建设,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培育企业发展新动能。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优化理顺管理方式和工作流程,加快人才培育引进,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坚持产业兴企。彻底改变买原粮卖原粮的发展模式,围绕粮食资源延伸产业链条,构建“产购储加销”协作机制,大力推动粮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繁荣粮食产业经济。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国有粮食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经营机制和发展方式明显优化;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全产业链经营、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取得新进展;优质粮食订单业务快速增长,掌控市场粮源能力稳步提升;主食产业化企业实现设区市和重点县全覆盖,推动主食产业成为企业发展新动能;全省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收入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

二、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四)依法规范推进公司制改革。严格按照《公司法》推进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改革,围绕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粮食企业活力,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五)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推进国有粮食企业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实现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

(六)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以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发挥国有粮食经济市场主导作用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跨所有制、跨区域、跨行业兼并重组,支持上下游企业通过交叉持股、合作联营等方式,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七)继续深化县级基层粮食企业改革。结合县域实际,加快处置僵尸企业,优化资产资源配置,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提升国有粮食企业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经营水平。鼓励县级国有粮食企业以区位优势、产品优势、设施优势等开展租赁经营或投资其他领域,实现多元化经营。

三、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转型升级

(八)支持全产业链经营。积极发展“产购储加销”一体化模式,主动适应和引领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通过“订单粮食”、土地流转、产销合作等方式建设优质粮源基地。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进入粮食产业链各环节开展经营业务,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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