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三期)的通知
陕粮财发〔2019〕4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1 15:03:10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

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三期)的通知

陕粮财发〔2019〕4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三期)的通知》(陕财办资〔2018〕18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三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资产卡片、资产报告、辅助决策等功能模块进行了优化和完善。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必须按期完成三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和数据治理等相关工作。

二、各单位按照系统数据体检提示信息,对本单位资产数据进行校验、重新分类、信息完善等数据治理工作,并按照提示信息对问题数据进行修正或说明。依据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要求进行折旧初始化并提交工作结果。请各单位将数据治理工作时间在系统里设置为2018年12月31日。

附件: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三期)的通知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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