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陕粮财发〔2019〕12 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9/2/1 10:41:33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

2018年度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陕粮财发〔2019〕12 号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韩城市、杨陵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陕西粮农集团及所属粮油企业,省军粮供应中心及所属企业:

为做好2018年度全省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推动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更好地服务粮食宏观调控,进一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国粮办财〔2019〕19号),现将《2018年度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为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向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年终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格式,适用于境内经营粮油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粮食事业单位编报。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是指国家或国有企业(单位)作为出资人之一,国有投资份额(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直接或间接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50%以上(含50%),或者虽未拥有多数股权,但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

二、报表种类

本套报表包括封面、单户录入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国有资本权益变动情况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国有企业基本情况表、国有企业人力资源情况表、财政补贴明细表、费用明细表、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情况分析表、粮食行业情况调查表。

三、填报要求

各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省属粮食企业收到本通知后,要及时做好年终会计决算的布置工作,督促基层粮食企业按编制说明认真填报。基层粮食企业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以真实的交易事项、完整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在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正确结转损益等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填报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套报表采用全国粮食财务报表系统(2012版)汇总、上报。各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省属粮食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决算分析工作,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见附件3),认真撰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于2019年3月20日之前将汇总的决算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电子版)报送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审计处。

四、其他事项

决算文件及任务格式可在省局网站和群共享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财务审计处联系。

联 系 人:刘建芳

联系电话:(029)87260349

附件:1.2018年度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2.2018年度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3.财务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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