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全省粮食和
物资储备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陕粮仓发〔2019〕49 号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韩城市、杨陵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陕西粮农集团,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森林火灾的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按照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陕消安委发〔2019〕2号),切实加强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省局决定立即在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开展消防安全形势评估
各地、各单位要自下而上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摸清本系统、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系统消防安全风险点,尤其是对辖区内粮油仓储企业、加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大火灾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
(二)排查范围
重点是粮油企业仓储区、生产区、加工车间,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储粮化学药剂库房,粮油仓储物流设施项目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办公楼、家属院、职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对外租赁承包用作养老院、幼儿园、各类机构培训场所、商场、宾馆、饭馆、网吧、集贸市场等场所。要突出粮食企业露天储粮、租仓储粮、危仓老库、电气设备、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以及库区周围环境等重点区域和隐患节点。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逐一督促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安全措施。
(三)检查重点
各地、各单位要针对行业系统特点采取单位自查、全面检查、督导检查等方式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按照“全覆盖、无盲点”要求,对辖区所有单位、企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确保消防安全。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以及自查自改情况;二查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三查锁闭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问题;四查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问题;五查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问题;六查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电气焊作业问题;七查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问题;八查企业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粮油质检机构落实化学试剂和易燃易爆品及有毒有害等高危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九查企业粉尘防爆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除尘防爆设施设备带故障运转,生产作业不按规程操作等问题;十查是否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其他员工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压力容器、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按规程操作。通过“十查”工作,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单位企业火灾防控水平。
(四)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检查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活动。要充分运用广播、微信、微博、网络、短信等形式,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常识,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要积极开展以“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工作,营造消防宣传声势,形成行业系统广泛关注消防安全的舆论氛围。要组织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全员参加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培训内容要涵盖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一规定两守则”、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以及消防知识等。所有消防重点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在岗员工培训率达到100%。省局将适时组织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演练观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陕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行业系统工作职责,周密部署、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