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
做好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陕粮人发〔2018〕139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粮食局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规定以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现就做好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省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机关处室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关于印发2018年度局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下达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以及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上报局考核办(人事处)审定的评价要点和评分标准,对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完成2018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和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并进行。
二、方法步骤
(一)局属单位及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考核
1、召开工作报告大会。大会在被考核单位召开,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主要内容为:考核组进行动员,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个人述职述责述廉,班子成员述职述责述廉材料于会前印发考核组成员及与会人员。
2、民主测评。在工作报告大会上,考核组组织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填表方式,对单位年度工作、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3、考察核实。考核组通过查看资料核实有关情况。对群众反映大、情况复杂或意见分歧的问题,考核组采取客观有效的方式进行核实认定。
4、综合分析。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分析,逐项核实打分。超额完成任务指标和获奖情况经考核组确认后,按照《陕西省粮食局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予以加分。
5、考核等次评定。由局考核办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
(二)局机关处室考核
考核采取通过“局考核系统”网上打分和核查相关印证材料的方式进行。
1、各处室负责人向局考核系统提交本处室年度工作总结,各处室考核联络员向局考核系统提交本处室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表(内容包括:年度目标任务、评价要点及分值、完成情况、相关印证材料名称及文件号)和加分项目的相关资料。局领导对分管处室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审核,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写出评语,并通过局考核系统予以公开。
2、网上测评打分。局机关全体干部、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局考核系统,查看各处室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及分管局领导评价等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局机关各处室打出相应分值并提交。
3、考察核实。局考核办对相关印证资料进行核查。
4、考核等次评定。由局考核办根据局考核系统中各处室的分值,对超额完成任务指标和获奖情况进行审核确认,确定各处室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得分,提出评定等次初步意见,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
(三)局机关公务员考核
各处室处长(主任)、处以下公务员的考核均通过局考核系统实施,按以下步骤进行:
(1)各处室处长(主任)、处以下公务员在局考核系统中分别提交本人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局领导对分管处室处长(主任)、处长(主任)对本处室人员予以评价,并通过局考核系统公开评语。
(2)局机关全体干部、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局考核系统上对机关处及处以下公务员进行打分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