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粮仓发〔2019〕86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9/7/15 16:51:19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粮仓发〔2019〕86号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韩城市、杨陵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陕西粮农集团,局属各单位:

目前,我省已进入汛期和雨季,近期省内多地遭遇强降雨和雷暴、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防汛抗灾形势严峻。近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政府下发紧急通知,对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汛抗洪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政府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度夏度汛。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单位要严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防汛抗灾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努力构建安全责任立体网络。建立工作制度,统一指挥、科学调度,定期开展形势分析,做到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准备充分、预防得力。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防汛组织,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把防汛的各项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安全度汛。

二、认真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特点,开展汛期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库区、作业区、厂区等周围存在滑坡、山洪等地质灾害的防灾措施落实情况;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测维护情况;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区域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设施设备特别是塔吊、承重支模架、基坑支护等设备,以及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排险。要及时疏通排水沟,配备足够的防洪排水设备器材和物资,加强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工地临建的检查监控,特别是基坑形变监测及周边建筑沉降观测,采取必要的加固和防御措施。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及时撤离人员;作业期间遇雷雨、大风、强对流等极端天气时,要停止生产作业、施工、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确保人员、物资安全。夏粮收购期间粮食进出仓作业频繁,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作业,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落实责任,确保粮食储存安全。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坚决落实“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原则,扎实做好仓储设施及粮油货位的防雨、防潮、防漏工作;要确保入仓粮食品质,尤其是做好降水、清杂工作;要加强对储藏粮情的监测,科学使用储粮化学药剂,合理采取各种冷源降温措施,及时消除虫粮、发热粮、霉变粮、高水分粮等安全隐患;利用晴好天气,抓紧通风、摊晾、烘晒;“危仓老库”未经维修加固或安全鉴定不得装粮,严禁违规超限装粮。

四、加强协同联动,做好应急准备。各地、各单位要积极主动与本地防汛、气象、应急、消防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资源共享机制,及时研判分析形势,强化风险防控。要进一步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合理调配人员,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组织专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对险情、灾情的快速处置能力。要准备好必需的救灾物资,提前对各类物资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做好补充和更新工作,加强各类机械设备维护,确保抢险设备完好。要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类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要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并保持联络畅通,遇到险情和突发事件时要边处置边报告,确保信息沟通顺畅,情况处置及时。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7月15日

分享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