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省级部分重要商品应急储备工作的通知
陕粮物发〔2019〕89号
各有关承储企业:
省级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承接了省商务厅部分重要商品应急储备的管理职能。6月中旬,省局赴各有关承储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总体看,各承储企业能够积极落实省级重要商品应急储备任务,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探索重要商品应急储备管理的办法措施。但在调研中也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储备任务未完全落实到位、在库管理不规范、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入汛期,发生突发事件的机率增大,为确保省级部分重要商品应急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备安全,真正实现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重要商品应急储备工作
省级部分重要商品储备是为应对全省各种突发情况而建立的应急保障物资,具有应急救命保民生、促稳定的重要作用。各承储企业要充分认识到涉及民生的重要商品在应急保供工作中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四个到位”即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二、严格落实重要商品应急储备制度
各承储企业要认真抓好储备物资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四个要”:一是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人员分工、沟通联络及应急运输的组织等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做好安全生产、消防演练等工作,确保省级部分重要商品储备安全。二是要规范储备商品在库管理。储备商品不能与其它商品混存,要按不同品种、不同规格,分别堆垛存放,码放整齐,标示清楚,满足通风、照明和消防安全等要求。三是要建立专门的重要商品应急储备台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物相符、数量足额、质量安全。每月月底前要向省局物资和能源储备处上报当月储备情况报表。四是要适时做好更新轮换工作。省级重要商品应急储备属于动态储备。要根据商品周转速度及质量特点,按照“常年储备、保持规模、先进先出、流动轮换”的原则,适时自主安排轮换更新,确保轮换中储备量不低于承储计划的80%。轮换后,要及时将库存量补充到位,确保应急动用时能按承储数量100%足额调用。
三、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
各承储企业要结合汛期市场特点及气候变化情况,适当增加饮用水、方便食品,以及照明用品等基本物资的货源组织和储备工作,足额保证储备计划落实,确保一有情况,重要商品应急储备物资能够足额及时动用。当承储企业因自身原因出现生产停滞,库存不足又不能及时补充到位时,要及时向省局请示报告,便于省局及时调整储备任务。对于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重要商品的承储资格。
四、严格值守纪律保持联络畅通
各承储企业要严格落实汛期应急工作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汛期值班安排,指定专人保持与省局的沟通联络,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对因责任不落实、任务不明确、信息报送不及时、联系不到位导致市场供应出现重大失误的要严肃执纪问责。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