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
陕粮粮发〔2020〕58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7/17 17:06:36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

陕粮粮发〔2020〕58号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韩城市、杨陵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陕西粮农集团,局属有关单位:

我省夏季粮油收购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国家和我省粮食收购政策,收购工作开局良好,推进平稳。近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同志就我省夏粮收购工作专门作出批示。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夏季粮油收购工作,落实好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特别是针对今年夏季粮油收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宣传,确保收购工作有序推进

今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是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进行的,形势较为复杂。受前期疫情影响,部分农民存在惜售心理,有囤粮观望情况。各地各单位要密切关注辖区内粮油收购进展情况,强化粮情监测预警,科学研判收购形势,及时解决收购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衔接,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解读国家和我省粮食收购政策,及时发布收购市场信息,积极引导种粮农民客观认识今年粮食市场形势,科学理性售粮,确保我省夏季粮油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保障指导,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

今年夏收前期我省小麦主产区阴雨天气较往年偏多,受气候影响农民收粮储粮难度增大,不确定性增多。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为农服务力度,开展各项便民服务。要结合各地实际,指导和帮助农民做好庭院科学储粮。切实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作用,引导企业积极为农民提供清理、干燥、储存、加工、销售等社会化服务。要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尤其是加强相对偏远地区收购网点布局,指导辖区内大型粮食收储企业,采取增设收购网点、主动上门收购、网上预约收购等方式,为偏远地区农民就近售粮提供便利条件,满足农民售粮需要。

三、加大支持力度,协助企业畅通融资渠道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发挥粮食收购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作用,指导粮食收购企业主动与当地农发行等各类金融机构沟通联系,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促进银企见面,协调落实收购资金贷款,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帮助粮食收购企业解决资金筹措困难,确保企业及时足额兑付农民售粮款,坚决杜绝“打白条”等现象的发生。

四、加大监管力度,维护收购市场良好秩序

各地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收购市场督导检查力度,对辖区内各类企业的粮食收储活动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发挥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作用,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要严肃查处“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近期,全国各地洪涝灾害频发多发,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切实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杜绝麻痹思想,积极做好收购现场防疫工作,维护好收购秩序。

收购期间,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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