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0年
夏季粮油收购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陕粮执字〔2020〕42号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有关要求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规范我省夏粮收购市场秩序,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加强2020年夏季粮油收购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20〕122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夏季粮油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截至9月底,全省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2020年新产小麦180.03万吨,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88.22万吨;累计收购油菜籽2.69万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夏季粮油收购监管工作从6月初起至9月底结束。据统计,全省共检查粮油收购主体868个(其中:政策性粮油委托收储库点113个),共开展检查421次,出动检查人员1351人次,基本做到了对全省从事夏季粮油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及转化企业的全覆盖检查。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9例,其中:有收购资格但已不再具备资格条件的1例,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及未严格执行统计制度的16例,未严格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的2例,未按规定公示有关政策信息的19例,没有分仓、分等级储粮的1例。共责令改正25例,警告6例,罚款5例(金额0.9万元),暂停收购资格1例,取消收购资格4例,移交其他部门处理1例。从检查情况来看,全省夏粮收购市场秩序比较规范,收购企业能够认真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准则、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一规定两守则”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入库粮油质量符合要求,过磅计量准确;没有出现“转圈粮”“打白条”现象,也未发现代扣代缴税费、掺杂使假、拒收限收等情况。
二、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做到高度重视,坚决压实监管责任。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粮食供求格局产生深刻影响,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进一步加强夏季粮油收购监管工作,规范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确保夏粮收购任务圆满完成,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和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关键举措。我省高度重视今年夏粮收购监管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成立了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组、督导组,严密组织,积极完成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6月份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陕粮粮发〔2020〕48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夏季粮油收购监管工作的通知》(陕粮执发〔2020〕47号),明确了检查重点,提出了具体要求。为维护收购政策的严肃性,坚决遏制“打白条”“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夏季粮油收购监管工作方案,细化了检查内容、范围、时间节点、任务要求,同时召开会议明确任务和责任,做到了任务具体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我省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对辖区内各类性质的粮食收购主体进行了全面检查,做到了检查时间、对象、内容、地点全覆盖。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局领导带队,并邀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陕西局执法督查处专家,做好央地协同监管,分组深入市、县督导夏粮收购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收购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结合实际,采取联合执法或单独检查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西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积极应用“双随机”摇号系统,对雁塔区、蓝田县、长安区等地进行抽查,深入收购一线,对粮食收购企业、粮庄、库、点是否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一手钱,一手粮”、“不打白条”、收购价格公示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渭南市临渭区对各收购点实行“红黄蓝”分色预警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监管效果;蒲城县创新推出的“一站式办案”有效提高了监管效率。
三是突出收购重点,加强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我局要求全省粮食收储企业要确保粮食收购准入门槛,督促收购企业完善收购粮食的软、硬件条件,严把粮食入库质量关。西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严格落实粮食质量入库档案管理制度,对企业每批次入库粮食检化验报告进行逐一核查,切实做到粮食入库全过程留痕,责任可追究。宝鸡市发改委对2020年新收获小麦进行了质量安全监测、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采集4县(区)37份样品进行了检测,并对全市未纳入统计范围的小型粮油加工企业进行了质量检查。汉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订和完善粮食收购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重金属、真菌毒素指标偏高、水杂超标、不达标粮增多、市场大幅波动等潜在问题,及早做好应急处置。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保障售粮农民根本利益。我局积极宣传夏粮收购信贷政策、公布收购企业和收购网点,确保不留“空白点”,并要求收购企业在夏粮收购点严格执行“制度上墙、价格上榜、样品上台”的规定,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粮食收购公告等多种渠道公布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印制宣传海报800余份分发各市(区)。主动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使粮食收购者明白收购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西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收到省局转办的收储企业收购质量不合格粮食的举报函后,立即行动,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制作调查笔录,安排西安市粮油质量检验中心对两仓小麦进行抽检,第一时间将调查检验结果电话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认可调查结果,无异议。渭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本辖区长期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和粮食经纪人进行摸底登记,对具有收购资格企业委托的粮食经纪人实行备案,并统一编号,挂牌收购,防止在粮食收购中掺杂使假、压级压价、坑农害农或竞价收购行为的发生。铜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夏粮收购期间,认真做好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工作,制作12325粮食监管热线宣传海报100余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本次夏季粮油收购监督检查,有效维护了我省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证了粮食收购工作正常进行,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少数收购企业和经营户管理不够规范。个别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存在仓房周围环境卫生较差、不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不能及时报送等问题。针对收购中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限时整改到位。
二是机构改革后执法力量削弱,部分县(区)区执法队伍划归市场监管部门后职能未明确,业务开展不畅;同时,监督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基层执法督查工作人员对粮食流通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及工作方法、步骤和程序还不够熟悉。
三是粮食经纪人是目前粮食收购的重要载体,其收购价格、质量和结算方式等行为仍需进一步引导和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