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
《陕西粮食和物资储备课题研究
优秀成果评审办法》的通知
陕粮办发〔2019〕112 号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韩城市、杨陵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智库建设,以科学决策引领科学发展,建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制度化长效机制,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现将修订后的《陕西粮食和物资储备课题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9月29日
陕西粮食和物资储备课题研究
优秀成果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智库建设,以科学决策引领科学发展,表彰对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课题研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及社会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课题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提高科学管理和决策水平提供支持,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制度化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陕西粮食和物资储备课题研究优秀成果的评审,遵循公正、公平和依法公开原则。
第三条 陕西粮食和物资储备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实行单位推荐申报制,每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和省粮食经济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陕西粮食和物资储备课题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工作。
第二章 奖项设置
第五条 陕西粮食和物资储备课题研究优秀成果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具体获奖比例根据当年申报成果数量和质量确定。若申报成果未能达到评奖标准,有关奖项可为空缺。
第六条 每项获奖成果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限额制,单位不超过10个,个人不超过30人。受奖单位和受奖人由推荐单位在申报奖励时按贡献大小排序。
第七条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受奖单位颁发奖状,对受奖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第三章 申报范围
第八条 申报成果是以陕西粮食和物资储备课题(包括:粮食和物资储备战略、产业经济、规划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