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陕西粮食
经济研究课题(调研报告)征集的通知
陕粮办政〔2018〕1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韩城市、杨陵区粮食局、局属各单位:
为落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制度化、长效化机制,努力开创陕西粮食工作新局面,根据今年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精神,现就2018年度陕西粮食经济研究课题(调研报告)征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的内容和方向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2018年度粮食工作任务,开展课题研究。
(一)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区域粮食安全;
(二)发展粮食“三大经济”,加快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加强粮食流通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培育粮食产业发展新动能;
(五)深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六)实施科技兴粮、人才兴粮;
(七)加强粮食文化建设;
(八)提高基层国有粮食企业职工收入。
二、课题研究的要求
(一)课题研究要符合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五个扎实”和追赶超越要求,研究提出有深度、有质量的课题研究报告、调研报告。
(二)课题研究要坚持改革思维和创新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粮食工作重大政策制定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相关重大课题的总体思路构想。
(三)课题研究成果,既要具有适度前瞻性,更要具有可操作性,为粮食工作领域政策体系建设和制定出台重大政策提供理论技术支撑。
(四)调查研究要深入基层、深入第一线,要突出粮食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内容翔实、数据真实可靠,要突出创新创举,有经验教训、有对策建议,尤其是要注意总结抓亮点树典型方面的经验。
三、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调研报告组,下同),由在粮食工作领域有较丰富研究经历的研究人员组成,成员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以及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组织和指导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各市(区)粮食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省局属各单位,须申报研究课题1个、完成调研报告1份;各县(区、市)粮食局,可根据自身情况,自选参加。
(三)申报材料应如实填写《陕西省粮食经济问题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申报表》。申报表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领导确认,送陕西省粮食经济研究中心(西安市二环北路366号陕西粮食大厦11层1118室),联系人:阮颖雪,电话:029-86625201。电子版发至115819024@qq.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课题(调研报告)及申报单位名称”。
(四)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五)省粮食经济研究中心将组织力量对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调研报告)承担单位,最终结果将正式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年底组织研究成果评审并给予奖励,在《陕西粮食经济》杂志选择刊登。
(六)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陕西省粮食局所有。
四、课题执行时间
课题承研单位应在2018年10月31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调研报告)(1份正式研究报告、1份电子文档)。
附件:2018年度陕西粮食经济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申报表.doc
陕西省粮食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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