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粮油市场
价格监测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陕粮办调〔2017〕 23 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杨陵区、韩城市粮食局:
为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及《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市场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全省粮油市场价格监测工作,持续加强粮油市场分析研判,进一步提升服务全省粮食宏观调控工作能力,近期,省粮食局结合当前粮食市场形势和任务要求,对2012年1月1日起执行的《陕西省粮油市场价格监测工作考核评比办法》(陕粮调发〔2011〕171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自2017年度开始执行。
附件:
陕西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