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9年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业务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陕粮办执〔2019〕13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9/3/12 18:07:31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9年

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业务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陕粮办执〔2019〕13号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韩城市、杨陵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农发行陕西省分行、中储粮西安分公司办公室,陕西粮农集团,陕西军粮供应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发〔2018〕6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51号)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以下简称“大清查”)工作,保障各环节高效有序运行,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大清查业务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3月18日报到,3月19日—21日培训。

培训地点:宝鸡市万福大酒店(宝鸡市高新区滨河路66号,联系电话:0917—3850088)。

二、培训内容

(一)大清查培训动员;

(二)大清查政策解读;

(三)大清查实物检查方法;

(四)大清查统计账检查方法;

(五)大清查会计账检查方法;

(六)政策性粮食库贷挂钩检查方法;

(七)大清查应用软件功能;

(八)大清查现场演练。

三、参训名额

省大清查办有关人员12人(含工作人员、授课老师);农发行陕西省分行 20人;中储粮西安分公司30人;陕西粮农集团有限公司(含省储备粮管理集团公司)40人;陕西军粮供应中心4人;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20人(按大清查政策解读、实物检查方法、统计账检查方法、会计账检查方法、软件应用5个专业方向,每个专业方向选派4人,同时要兼顾考虑普查工作组组长人选);杨陵区、韩城市各10人(每个专业方向选派2人);渭南、宝鸡市各2人,预计290人。

四、有关要求

各市(区)、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具体分工,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熟悉粮食业务的同志参加培训,并兼顾专业方向。各参训单位要由业务分管领导带队参训,并分别指定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参训人员务必全程听课,不得旷课,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要求,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进行通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培训名额安排组织报名工作,并将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书面和电子版)于3月13日前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处。

五、联系方式

(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处

联 系 人:王晓燕 13609111967 陆小林13096983168

黄 哲13669177000

电 话:029—87263485

分享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