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 开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修订调研工作的通知
陕粮办调〔2016〕 22 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3 16:47:49

陕西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

开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修订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粮食局,杨陵区、韩城市粮食局,陕西粮农集团,陕西省军粮供应中心、陕西省粮油科学研究设计院、陕西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因现行的《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2015-2016年度)有效期即将到期,为适应粮食流通形势变化的需要,国家粮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修订调研工作的通知》(国粮办调[2016]15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地各单位将《通知》精神及时下达到基层粮食部门和粮食企业,广泛收集基层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修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整理后,于7月15前报省粮食局调控处。

附件: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

制度》修订调研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朱友明

电 话:029-87260354

电子邮箱:shaanxitkc@126.com

陕西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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