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 开展第七次全国储粮虫螨专项调查的通知
陕粮办展〔2016〕 18 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3 16:50:16

陕西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

开展第七次全国储粮虫螨专项调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粮食局,杨陵区、韩城市粮食局,省属有关单位:

随着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储粮科技发展,库存粮食的储藏条件大为改善,但储粮虫螨危害依然存在,造成了不必要的储粮损耗,影响了储粮质量。当前,距离上次全国虫螨调查已10余年,储粮害虫的分布、抗性等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解掌握现阶段全国储粮害虫的种类、分布及发展状况,切实加强储粮害虫监测防控工作,确保储粮安全,国家粮食局决定组织有关涉粮院所高校开展第七次全国储粮虫螨专项调查工作。现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储粮虫螨专项调查的通知》(国粮办储[2016]95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定调查对象

这次调查对象,国家局确定将在我省的西安、宝鸡、延安、安康、汉中、商洛等六市开展调查,每个市选择1家当地粮库、1个加工企业(面粉加工厂、大米加工厂或饲料厂)、5户农户作为调查对象,请根据当地储粮虫螨发生历史情况,提前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和农户作为调查对象,尽量选择在调查前当年尚未进行杀虫处理的场所。

二、安排人员协助开展调研

请安排熟悉仓储管理业务的人员配合开展专项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当地储粮虫螨发生、发展情况,协助跟踪调查结果,并负责业务联络。本次专项调查原则上于2016年11月底前结束。

储粮虫螨的发生、发展具有时效性、周期性,请西安、宝鸡、延安、安康、汉中、商洛等市粮食局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及时组织好辖区各类粮食企业和农户积极协助配合,安排专人负责接洽,确保储粮虫螨调查结果真实、数据全面,并将本市专项调查联络员信息(国粮办储[2016]95号附件2)于5月15日前报省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处。

联 系 人:薛品莉

联系方式:029-87262171

邮  箱:xue6269@163.com

陕西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分享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