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省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陕粮办检〔2018〕19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8/9/5 16:04:29

陕西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政策性

粮食库存大清查省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陕粮办检〔2018〕19号

西安、宝鸡、渭南市粮食局,省粮油质检中心: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举办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省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国粮办发〔2018〕260号)精神,经局领导同意,按实物检查、质量检查、账务检查、政策检查、执法检查、软件操作六个专业方向选派人员参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9月10日报到,9月11日-13日培训。

地点:河南省开封市开元名都大酒店(开封市龙亭区郑开大道东1号,联系电话:0371-23399999)

二、培训内容

(一)学习领会试点清查动员视频会议领导讲话(播放录像);

(二)讲解大清查试点工作总体安排和要求;

(三)讲解大清查实物检查方法;

(四)讲解大清查质量检查方法;

(五)讲解大清查账务检查方法,包括保管账、统计账和会计账和银行资金台账等检查方法;

(六)讲解粮食收购政策执行、储备粮轮换管理、政策性粮食库贷挂钩和财政资金补贴拨付使用等方面的检查方法;

(七)讲解行政执法与案件检查方法;

(八)讲解大清查应用软件操作使用方法。

三、参训人员

西安、宝鸡、渭南市粮食局各1人;省局监督检查处3人,调控处(储备粮管理处)1人,流通与科技发展处1人,财务处1人;省粮油质检中心1人;陕西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人。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粮食业务熟悉、具备授课能力的人员参加培训。选派的参训人员还将承担省级督导、案件核查等任务,同时负责专业方向对全省的业务指导及政策解读工作。参训人员务必全程听课,不得旷课、迟到,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通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培训名额安排组织报名工作,并将本次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书面和电子版)报省局监督检查处。参训人员请携带笔记本电脑。

五、联系方式

(一)陕西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

联 系人:王晓燕、慕 童

联系电话:029-87263485

传 真:029-87263485

(二)河南省开封市粮食局

联 系人:陈 俊、王炳权

联系电话:0371-25996008、25996056

电子邮箱:kfslsjbgs@163.com

附件:

1.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省级师资培训班报名表.xls

2.粮食库存大清查培训班交通指南.docx

陕西省粮食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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