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局部门预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粮办财〔2021〕30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5 17:31:23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部门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部门预算全程监督,2012年我局成立了局部门预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随着机构改革机构职能变化,加之处室人员变动,现结合实际,对局部门预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部门预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林 局长

副组长:张 翔 副局长

成 员:王志军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主任(处长)

王晓霞 粮食储备处处长(兼)

姜旭红 执法督查处处长

屈凤彬 粮安考核处处长

周卫兵 物资和能源储备处处长

安 剑 财务审计处处长

康 省 安全仓储与科技处负责人

王富超 规划发展处处长

李文锋 人事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处长

任华妮 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薛品莉 直属机关纪委书记

栾海鹏 陕西省粮食质量安全中心主任

高生伟 陕西省军粮供应中心主任

代剑声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主任

王 创 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主任

沈永煊 陕西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部门预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翔副局长担任,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财务审计处,负责具体日常工作。部门预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处室、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对部门预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工作职责

部门预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成员通过有计划的开展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强化预算编制审查,提高预算准确性,确保信息数据真实准确;规范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项目的绩效管理,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和改进预算支出绩效水平。

部门预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审定单位部门预算的基本制度、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单位部门预算管理的实施工作;研究解决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分享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