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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0/8 17:28:37 来源:省粮食局.调控处 阅读: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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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出台2016年度粮食安全

省长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

为认真做好我省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按照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改粮食〔2016〕1426号)精神及省政府要求,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4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1号)有关要求,于9月底前制定印发了陕西省2016年度粮食省长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

为扎实做好考核各项工作,准确把握国家2016年度考核重点和目标要求,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结合省情粮情,认真学习国家13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通知》精神和《评分细则》,组织省级考核工作组16个成员单位,共同研究起草了《陕西省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和《陕西省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在两次征求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和省级各考核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反复研究磋商并修改完善后,于9月28日,省发改委、省编办、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统计局、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农发行陕西省分行等16个省级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细化分解了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和评分标准,明确了考核工作纪律和具体评分办法,全面系统地安排了我省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全面完成2016年度全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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