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北小杂粮”公共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陕西好粮油”公共品牌建设实施意见》精神,省粮食行业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陕北小杂粮”公共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实施。
特此通知。
附: “陕北小杂粮”公共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docx
陕西省粮食行业协会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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