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
放心粮油工程省级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
陕粮展发〔2018〕122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陵区粮食局,局属有关单位,省属有关粮食企业,省粮食行业协会:
为加强对全省放心粮油加工企业和放心粮油经营网点的动态监管,掌握企业和网点所生产、经营粮油产品的质量状况,督促其认真执行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质量承诺,省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的省级质量抽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经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和省粮食行业协会认定的放心粮油加工企业、省级财政给予资金支持的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各市(区)20%的放心粮油示范店、经销点所生产、经营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
二、实施单位:抽检工作由省粮油质检中心具体实施。请各设区市粮食局组织市级粮油质检机构按照工作方案(见附件),完成本辖区示范店、经销点的抽样任务,并于11月23日前将样品送达省粮油质检中心。请省粮食行业协会、韩城市粮食局、杨陵区粮食局、省军粮供应中心、西瑞集团、陕西军供站等单位协助配合省粮油质检中心做好抽样等相关工作。
三、抽检要求:各设区市粮食局和省粮油质检中心要严格按规范开展抽样和检验工作,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省粮油质检中心于12月1日前将抽检工作总结报告报送省局,检验结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公布。
附件:2018年度放心粮油工程省级质量抽检工作方案.docx
陕西省粮食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