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0年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陕粮办执〔2020〕33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9 16:15:59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关于举办2020年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

执法督查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陕粮办执〔2020〕33号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韩城市、杨陵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储粮西安分公司,陕西粮农集团,省储备粮管理集团公司,局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和效能,充分发挥监管协作机制作用,根据年初培训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省局和陕西垂管局联合举办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0年11月25日下午报到,26日—27日培训。

培训地点:咸阳市丽彩天禧酒店(咸阳市秦都区宝泉路3号)。

二、培训内容

(一)中央储备粮管理有关政策规定;

(二)中央储备粮油统计制度;

(三)粮食质量管理相关知识;

(四)国际国内粮食市场形势;

(五)粮油仓储管理相关知识;

(六)粮食执法督查相关政策规定。

三、参训人员

1.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6人(含工作人员、授课老师);

2.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选派执法监管人员,培训后纳入全省检查人员库和专业人才库(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陕西局25人;

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10人(旁听);

5.中储粮西安分公司5人,陕西粮农集团(含省储备粮管理集团公司)5人,局属单位4人,培训后统一纳入专业人才库。

四、有关要求

各市(区)、各单位应结合执法监管工作任务,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熟悉粮食业务、能够参与以后各项执法监管统筹调配任务的同志参加培训。各参训单位要指定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参训人员务必全程听课,不得旷课,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要求,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进行通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培训名额安排组织报名工作,并将参训人员报名表于11月23日下午16:00前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处,过期视为放弃参训。

五、联系方式

(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处

联 系 人:王晓燕 13609111967

胡 澜 13289895617

电 话:029—87260353

传 真:029—87263485

(二)咸阳市丽彩天禧酒店

前台: 029-32036666

附件:1.2020年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业务培训班报名表.docx

2.各市(区)参训人员名额分配表.docx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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